2012年3月4日星期日
曾蔭權應怎樣廉潔奉公
胡應湘撐曾 批港似文革
議員質疑錯解文革 「非要曾跪玻璃」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引來輿論狠批,但有發展商公開撐曾蔭權。身在北京的合和實業主席胡應湘形容現時香港出現「第二次文化大革命」,指在廉政公署證明曾蔭權是貪官前,不應對他扣帽子和公審。民主黨李永達質疑胡應湘不理解什麼是文化大革命,強調現時泛民的建議在立法會對曾蔭權公開聆訊,而非要曾蔭權「跪玻璃」。
胡應湘:廉署查明前不應公審
胡應湘說﹕「如果曾蔭權貪,應由廉政公署調查後證明,他才是貪官。」他認為,若做官需「斷六親」,而非為香港做事,只為保住職位,並非香港的福氣。他指出,自己並非助長貪污,只是在事實證明前不應像文革般批評特首,「有貪一定要打,但不應像文革」。作為地產商的胡應湘強調自己沒有官商勾結,「否則換地都不用等十幾年」。 (3/3/2012 明報節錄)
我相信很多人對曾蔭權、唐英年及梁振英等人的新聞,已看得反胃,消化不來。看了支持他們的人的言論,有些著實令人嘔吐。曾蔭權對指控提供了不少解釋,有些似是而非,有些不知所謂,有些自圓其說。做高官當然無需斷六親,但不能不避嫌,更不能貪念盈溢,大小通吃,多少都貪。某些職位,不能像患了過度活躍症那樣,而需要深沉內斂。譬如廉政專員,跟這富商打球,跟那富商喝酒,何以建立廉潔形像?
身為行政長官,一言一行,不只是個人的修為;一舉一動,作為16萬公務員的典範。其身不正,怎能服眾?傳媒報導的種種事情,使人覺得就算不足以斷定曾蔭權貪污,也顯示他是極度貪婪的人。當一個人充滿貪念,他就離貪污不遠。當你有權勢,就有貪的條件,自然有不少人投懷送抱,尋找機會。你憑甚麼坐人家私人飛機遊艇?如果不是貴為特首,只是看守門口的一條狗,吃骨頭就有你份,怎會請你吃幾頭的鮑魚?如果不背著特首這名頭,曾蔭權算老幾?
明知別人會利用你的權勢,就應懂得避嫌,不要讓人有機可乘,而不是乘機以權謀私,利益輸送,官商勾結。只有貪婪的人,才會覬覦佔便宜的機會。一個與法官十分稔熟的律師,不會接辦案件在這法官席前打官司,就是要避嫌。又譬如法官過份參與盤問,被指進入格鬥場(enter into arena),雖然法官不存偏袒之心,只要旁觀者覺得他並非公正不阿,便是推翻定罪的理由。所以曾蔭權要具備廉潔的心,不存貪念,與富商保持距離,就可以抬起頭來,不用嗚咽,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不會弄致如斯境地。心存貪念的人,時刻都在計算人脈關係,互利互惠,所謂租人家的樓沒有聯想其身份這種廢話,只有在詞窮理屈的時候才講得出口。有人認為他晚節不保,我覺得他只是一貫貪婪,甜頭吃得多,終於要嚐苦頭,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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