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少一向是崇尚法治的書獃子, 一向都講法理依據, 所以奉《基本法》為約章。本博經營了十數年, 一直沒有反對過要按《基本法》第23條立法, 近年甚至質疑為甚麼遲遲不立法, 並主張以之取代《國安法》。草案終於出爐了。我沒有評論, 話說只要沒有意圖, 是真誠的建議, 就不怕干犯某法。說真, 這講法等同廢話。誰去判定有沒有某種犯法的意圖呢? 先鎖了你, 帶上庭再押後審訊, 有幸不用收押3年零8個月, 只拘留8個月就開審了, 然後再盤問38日, 終於得以脫罪, 也未能開心, 律政司動輒就申請覆核, 不成功便上訴到底, 在終審法院見, 這一折騰又花1年8個月。有幾多堅毅意志經得起這種考驗? 況且這講法的前設是先脫罪, 沒脫罪呢? 先繼續坐班房, 直至繼續敗訴終結。我贊成立法, 藍本是2003版, 她已像個菠蘿, 刺手的, 不是光滑的蘋果橙, 現在的版本, 是貓山王, pungent and thorny。犯罪意圖往往是靠推論的, 主觀客觀都要看主審的法官, 運交華蓋抑或棺材上蓋, 都洋洋瀟瀟的一大篇。我也體諒法庭的難處, 《國安法》是武林聖火令, 一出鬼神驚, 下面幾句就不必講。鬼神怎樣驚呢? 鬼佬無份審, 神台上面的都處理得戰戰競競, 馬首是瞻。講起馬我就想起大馬爺。他在《國安法》未訂立之前幾年倡議延長法官退休年齡, 《國安法》頒佈後、法官退休年齡的法案訂立後, 他選擇退休, 全身而退, 避過一刼。
《國安法》出爐的時候, 我反對立法的方式, 我說那是一國一制的分水嶺, 原因是該法改寫了香港的法律制度。當然有人額手稱慶, 視之為定海神針, 或曰為甚麼批評香港保障國家安全的條文, 有那個國家沒有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 怎會有人能舉出相反例子呢! 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列出參考西方民主國同類法律的例子, 這只不過是實質內函和形式的問題(form and substance), 參考了外國條文不等同執行的方法方針也相同, 況且釋義方面就已先置框架, 以《國安法》的思維定奪。
為甚麼高唱一國兩制, 就是要凸顯香港的地位有異於中國大陸的其他城市, 如果香港只是大陸的一個城市, 怎樣可以成為金融中心? 上海一早就拋離了。香港有價值的地方就是作為橋樑的角色, 這角色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來支撐, 才有法律仲裁中心的價值, 行使的是普通法。外資對大陸的法律制度受落, 就乾脆去北京上海尋求仲裁, 香港還有甚麼價值? 若香港失去獨特的角色, 還可以是橋樑嗎? 一天到晚抱住定海神針來刺人, 能確保不會刺死自己嗎? 如果香港失去獨特地位帶來的價值, 別說是外資, 連大陸的企業也無需進駐香港, 貪你有乜好? 香港富豪也走資了, 你諮詢他們, 當然唯唯諾諾, duplicitous。不投地又是不是軟對抗呢?
我以前提出, 23條立法後就應該取消《國安法》, 最近Paul Tse在立法會以此提問, 立即被噴到一面屁, 以前被謔笑為西環契仔, 頓成西環契弟。阿Paul大概是1992 或93 debar轉sol (由大律師轉為事務律師), 他一向是人緣好的世界仔, 最近連他也忍無可忍在立法會連串提問, 可見境況堪憂的程度。港大副校長王于漸教授前些時接受明報訪問, 報導其中兩段這樣講:
至於本港是否應思考國家安全的管治路線,或在管治手法上放鬆,以吸引人才來港,王于漸說沒有什麼關係,因來港的人為求發達,本港應專注可做的範疇,「不要去想我們做不到的事情」。他形容:「國安法,what can I do(我們可以怎樣)?無嘢do。」
八大中心是口號 京不會幫港吊鹽水
香港支柱產業如金融及旅遊業未走出寒冬,王認為本港仍有前景及希望,但本港正面對存在危機(existential crisis),多個產業沒新賣點,例如金融業今日不知明日事,又反問:「你估我們還可以依靠大陸遊客,可以撐起經濟?」雖然政府積極推動中央定下「八大中心」策略或發展創科中心,他形容這些「是口號、無內容」,國家也不會幫香港「吊鹽水」,未來兩三年需辯論本港何去何從,及確立步驟重建新定位。
王教授不去想做不到的事, 所指為何? 為甚麼不能像血染的小書那樣暢所欲言? 大辯論? 誰肯講真心話? 我去大便你們討論喇。政府與其組織反駁大隊, 不如認真思考下怎樣保持香港獨特的優勢, 以免淪為二三綫的城市。認清問題, 不要以小兒科的方法來搪塞。看下中環的寫字樓租用率及呎價, 就知道問題所在。要麼就直接了當全面回歸, 全面管治, 安份守己, 不作遐想, 立即實施一國一制。實施一國一制, 既不用費唇舌為23條立法諮詢, 《國安法》也可歸邊, 全國性的法律還有甚麼規管不到? 連愛國者治港也不會是課題, 委派個黨委書記來治港, 如假包換的愛國者, 好過一眾的duplicitous sycophants。對法律、政治和經濟都無知的我, 可能甚麼都看錯, 本blog的反駁大隊長一定會為我啓蒙、曉以大義的。
網上有些言論指挽救香港的法治和聲譽就要撤銷肥佬黎的控罪, 立即釋放他。省點油吧, 儘管一直以來親中人士及媒體已把他公審定罪, 予人干擾審訊的觀感, 但從開審以來報導看到的證據, 他屬guilty like hell, 可預言他會在牢房渡餘生了。不安本份, 求仁得仁, 還要把整個香港拖落水陪葬。
看到舊情人像受到家暴後的憔悴落寞, 叫人黯然銷魂。一年伊始, 要龍精虎猛還是再裝聾扮啞呢?
南洲守歲隨筆, 順便向讀者拜年, 冀新的一年可以幻想一些樂事, 發個好夢, 沉疴頓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