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偷」包減浪費

今天兩位女生寫信給我, 兩個都打暑期工, 被指在工作的麵包店偷麵包, 給警察拉了。她們的解釋是店舖關門後賣剩的麵包是會棄置的, 她們覺得很浪費, 所以跟其他同事每人拿幾個走, 過程給閉路電視錄下來,  翌日給保安部請了去問話, 然後報了案。其中一位把警誡口供傳給我看, 表面上是承認拿取了麵包, 並沒有記錄其他解釋。另一位告訴我, 以前在收鋪時也曾問准主管拿走幾個包。我叫她們先游說警方不予檢控, 真的檢控就不認罪, 以沒dishonest intent來抗辯。那是後話。

有時我對香港一些集團店鋪的浪費感到極無奈和不滿。在悉尼有間連銷麵包店Bakers Delight, 所有大小商埸都有分店,  朋友的女兒讀書時曾在該店做兼職, 人家是賣剩的麵包叫員工拿回家, 我都吃過, 員工正一攞到怕、吃到厭。為何香港那些店鋪會這樣浪費, 要把食物扔棄? 不如便宜一點留到翌日賣隔夜包也好過棄置。朱門酒肉臭, 路有凍死骨。不單是貧富的對比, 還是浪費和惜食的對照。

女生工作這麵包店也十分涼薄, 寧願把賣剩的麵包攞去畀垃圾筒食都唔畀入食, 暑期工唔揼啲包入垃圾筒, 而自己攞走, 最多咪炒魷囉, 使唔使搞到要拉要鎖? 閉路電視一定影到拿包的時間是收了舖的,下一步就是入落大膠袋棄置, 並不是一般的高賣盜竊, 如果真的檢控她們, 我會替她們寫給刑事檢控專員。

有時香港人時常在吹噓甚麼價值, 有的香港價值其實是一錢不值的。已記不起以前在那一篇討論過保障賣剩的食物不會被浪費扔棄, 法國最前衛, 立法管制不准超市扔棄食物, 要捐給社福機構。香港的麵包店就算不想送賣剩的包給員工, 也可以在收舖時大平賣, 總好過送去堆填。香港是個物質豐富, 也極度浪費的地方, 只是太多人見得世面少而不自知。

88 則留言:

  1. 香港老闆就係怕如果收工前大平賣,顧客只會在等收工前先黎買平野,搞到其他時間冇人買。以前某已關門既日式百貨公司就係收工前半價賣魚生,搞到一日最多人買魚生既時段就係收工之前。可能係咁,近年超市收工前都唔會賣新鮮食物賣到半價咁激,費事個個只在收工前先買

    話說回來,一日麵包店唔掉去後樓梯,一日個麵包都係麵包店財產。技術上要告真係有得告,除左話冇dishonest intent之外仲可以點打?

    最後,講多句,香港老闆個個都係咁孤寒,佢哋寧願掉咗佢都唔會益人。心態就係既然對我冇好處,我就唔會比着數你,其實我都唔係好明點解咁多香港人咁諗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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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去日本都好多時等到七、八點去超市執半價嘢, 人哋都無執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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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睇下地鐵站入面間曲奇餅
      夜晚9點半後買一送一
      特價前根本冇人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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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做生意自己想銷售辦法, 買一送一也是生意, 成本最貴是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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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佢地將包用袋包好放低再拎番
    咁仲告到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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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丟落垃圾筒後才拾就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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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早幾年有報道話麵包店會喺丢棄麵包前淋上漂白水,夠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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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2:01
      關遊淋漂白水:唔止麵包店會在丢棄麵包前淋漂白水,好多連鎖快餐店例如字母店,炸雞店都會, 甚至好多細型嘅酒店都會在自助餐廚餘上淋上漂白水先至丢棄。其實有未必100%係因為涼薄,其中一個原因係想為免有人執咗嚟食出事就賴間店。例子係香港某已執笠連鎖壽司店,就試過在2003年有人夜晚執咗啲棄置魚生後攞番屋企,放在枱上第二日先攞嚟食,結果出事。醫院問佢食咗乜,佢就話食咗##嘅魚生,但又唔講係執番嚟,醫院通報衛生處,結果成個品牌廿一間舖一齊俾衛生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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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魚生棄置反而無得非議,因為放得太久, 溫度不恰當是會變壞的, 有人拾來吃而生病, 與店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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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s://zh.m.wikipedia.org/zh-hans/中国大陆火车票实名制

      實名登記咪無矖黃牛。你信實名登記無漏洞?參看上文。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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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725/57000308

    題外話:一地兩檢方案已出爐。政府及建制都話無違反基本法。我點睇都覺得這是強詞奪理,我們只有硬食。如標少覺得合適的話,可否寫吓你嘅睇法?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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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日好鬼忙, 都未睇這新聞, 又到十二點了。吃完晚飯就花了不少時間答這兩女生問題同睇書, 有看法一定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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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世事就係咁奇怪,內地借半個深圳灣俾香港就得,香港借兩層地方俾內地就喊打喊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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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一地兩檢-高鐵總站劃內地口岸區-政府-法律視為香港範圍外-基本法不適用/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一地兩檢改變特區範圍-袁國強-基本法無define香港範圍/

      Take your time. 這是比較詳細的介紹。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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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erry大哥, 呢鑊嘢好大, 我未必識得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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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先不說基本法第十八條。

      香港的定義在哪?按袁國強述,基本法沒有定義,即香港本身加大減少都不涉及違反或修改基本法。問: 乜基本法附上的文件十及十一(附有香港的域界說明)以及其他附上的文件只是附上去玩吓啫。問:香港法例沒有香港的定義?cap 1 如何?

      他們用內地口岸區。 我用內地巧戇居更好。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經典重溫-湯家驊-2010年立法會發言-一地兩檢-憲法上完全不可能/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一地兩檢違基本法-吳靄儀-這是一場民意戰-不能以為什麼也不做-可靠司法覆核推翻/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一地兩檢-高鐵總站劃內地口岸區-政府-法律視為香港範圍外-基本法不適用/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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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726/s00001/1501006357183

      高鐵方便快捷係一回一事。一地兩檢嘅法理依據係另一回事。深圳灣同一地兩檢不同之處可參見立場新聞。

      硬食+掩耳盜鈴=一地兩檢。

      如何有得移民,我想走了。做多兩三年最多不過五年,我想唔撈, 離開香港這是非之地。無眼睇。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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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全世界都有是非,唔通你以為去左外國就耳根清淨?你係唔係天真左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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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有個疑問。

      點解加拿大和美國可以一地兩檢?

      英國和法國可以一地兩檢?

      但點解香港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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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對領事館運作認識唔深,但以我了解,世界各地嘅領事館都係該國領土,領事館內係執行該國法律嘅,所以wiki leaks條友先可以逍遙法外咁耐。香港嘅美國領事館內啲美國大兵,衆所周知係有鎗嘅,唔通又驚佢攞支鎗出嚟拉啲美國政府目標人物返美國?所以一個國家內存有另一個國家嘅領土執行另一國法律並非今日新事,更何況香港只係中國一個特區,點解香地區政府唔可以借啲地方俾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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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www.hk01.com/01博評-政經社/107425/-一地兩檢-博評-比較英美例子-通關不須喪權割地

      「協議有授權英法兩國人員在另一國履行入境權責。但一般刑事罪行的呢?查看英法兩國於一九九一年簽訂的桑加特協定,第38條第1款是這樣寫的:

      當有罪行於兩國之一發生時,包括於通道內直至邊界為止,該國將擁有管轄權。
      這個說法清楚表明,兩國沒有因為要辦一地兩檢,就放棄了自己的刑事管轄權。如果有案件在法國那一邊的隧道內發生,就算乘客已完成英國的入境手續,仍然歸法國處理。協定也詳細列明如果一件案件橫跨兩地該如何處理,移送疑犯的程序,就連意外救援的安排也有詳細列明。英法協定告訴我們,要做到一地兩檢,並不需要同時斷送刑事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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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erry 兄,
      別太擔心, 因香港歷來是商埠,人來人往.只要法律是清楚所在的地界線,大細不是問題,如要怕,解放軍總部就在中環,其實更要怕. 反之,言論自由才是影響重大.馬雲買了南華早報其實更重要,南華早報是香港惟一可通世界的報紙,但香港人對此事不夠重視,才是危機所在,顯示出香港人的世界觀狹窄,這才是不幸.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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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割地?乜香港已經獨立左啦咩?
      還是班泛民其實當左香港不是中國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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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3:38兄,
      這是純法律界限定義問題, 你別亂上綱. 習生早升級不玩這套,你落後了.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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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高鐵咁貴,我最多搭直通巴士。做乜直巴唔可以一地兩檢,方便我哋啲窮等人家?灣仔車站過關,上咗巴士就行國內法,好似高鐵咁移動邊間,咁咪同高鐵一樣咁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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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4:48兄,
      就是直通巴士在香港站多,灣仔不可以設,免得將軍澳,大角咀居民不滿,因此要在深圳灣一地兩檢. 反過來,大陸站多,所以要在西九一地兩檢,否則這水喉只可由深圳獨食,其他省市不滿.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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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一地兩檢成件事要砌靚佢有好多方法, 畢竟系世界上好可以借鏡既例子唔少

      不過扮民主派班人, 包括一大班狀棍, 只係想拖垮一地兩檢, 而非作出建設性提案

      最後都係司法覆核+釋法, 搞掂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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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之前一直都想問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十二條、一
      "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

      香港政府限制同屬一國的中國大陸公民進入香港
      好似違反咗呢條
      如果真係違反, 一地兩檢都可以取消, 大家可以免檢自出自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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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我相信泛民點抄作都唔成氣候,我估香港有超過八成人會返大陸,咁佢地又點會返對一地兩檢?

      至於話法律原則,咪來來去去又係班律師唔接受人大嘅最高法律解釋權力,最多咪要U人大釋法囉。跟著泛民又話法律已死,過去二十年已經死過好多次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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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呢條問題要問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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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Terry,

      一地兩檢無問題, 只要不放棄刑事管轄權就無乜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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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冇刑事管轄權,係咪即係話如果內到有個殺人犯坐高鐵去到西九,都要放佢過關,唔準攔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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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內地有殺人犯坐到高鐵去西九, 中方可以放行, 香港入境處可以拒絕入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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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你要拗等我教你。香港人在內地殺人, 上到高鐵走佬, 去到西九中方人員無刑事管轄權, 所以要放人, 香港對在大陸發生嘅謀殺案無司法管轄權, 也要放人, 所以條友逍遙法外, 你係唔係想咁拗? 你答完我我再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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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大家價值觀不同,其實沒甚麼可討論。有人認為方便快捷比較重要,也有人認為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比較重要。

      兩者都能兼顧當然最好,但現時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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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標少,請問你對基本法文件十及十一附上香港地域的描述點睇?基本法第十八條大陸法不適用於香港又點睇?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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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標少,我唔係想拗,我只係想講在公平原則上,我看到為何中央要放棄刑事管轄權。

      在過去二十年已經看到,中央到香港的退讓並未能換來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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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https://www.hk01.com/01博評-政經社/88580/-高鐵-轉載-比較美國和西九的一地兩檢

      這不可行嗎?為何要用內地法?只派內地人員來清關不行嗎?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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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Terry,

      我不拗那些, 因為人大開次會加份文件入去, say叫「一地兩檢執法權」, 你講乜都無用。從實際角度看, 反對的人主要是反對大陸的法律在香港執行, 主要是恐懼他們那套刑事法。如果中方人員只執行清關, 其他違反香港法律的都交香港執法機構處理, 那就是兩全其美的做法。譬如有人運毒由西九上車, 香港海關沒發覺, 大陸人員清關發現, 就交香港處理。如果是禁書, 香港不犯法, 大陸人員可以充公。

      大陸人員有刑事執法權也會產生解決不到的問題。我一直在想例子, 想到這一個。有人在高鐵進入大陸管轄範圍後殺了人或者犯其他法,但自己也嚴重受傷需要立即送院, 他應被扣押入custodial ward, 大陸人員不能把權力伸展到香港的醫院, 香港又無刑事管轄權, 咁點? 除非由得佢搭高鐵入大陸死, 否則放他到醫院之後點拉番拒? 香港警方無權detain佢, for want of jurisdiction. 如果刑事管轄權畀番香港, 問題可減到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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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標少的例子可否尋求國際刑警協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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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10:15, 先道個歉, 恕我無禮。承我在10:13的講法, 你不應把看着眼點放在犯法的人乘坐高鐵, 假如香港人在大陸犯法之後坐大飛或飛機逃反香港, 香港無權處理他, 因為沒有司法管轄管, 那是無奈的情況, 所以唔少大陸經濟犯住在四季, 你無符。有通輯犯逃到大陸, 捉到時大陸通知香港警方, 在口岸交人, 但香港不能用同樣方法回饋, 除非訂立有關協議, 回歸二十年, 點解一直都訂唔到協議, 就是因為怕大陸同香港攞人。要確保清關暢順方便, 也要小心一國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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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Happy Zenith,

      Interpol做唔到嘢, 到尾有extradition, 大陸同香港無引渡協議, 所以無得做。只有extra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那些可以做, 譬如money laundering, sexual offence invoving HK minors, very limited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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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回歸二十年, 點解一直都訂唔到協議, 就是因為怕大陸同香港攞人。」

      信心問題,也是一地兩檢的核心。

      話說回來,中國籍者遞解出境,由內地人員在另一方拘捕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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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中國藉的可以踼佢走, 大陸可以拉佢, 如果是香港人, 港方無刑事管轄權, 咁就無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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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我估中國更關心或害怕的問題係從國內坐高鐵來香港嘅問題。如果內地坐高鐵來香港不能做到每地點都有出境檢查,中國會怕高鐡成為跳生渠道。所以要在西九全面實施中國法不只是清関法。再加上聽收音機,中國海關法也不只是一部法規所涵蓋。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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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10:15 兄,
      政治只有利害進退,不會有退讓. 幾十年前,尼克遜都可到北京飲茅台,今天你仍信做國家領導人會義字行頭的,你都很天真. 這事應以利害關係看.簽文件要清楚受那地方法律管轄,上高鐵也應以如是.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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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反對的人主要是反對大陸的法律在香港執行, 主要是恐懼他們那套刑事法。//

      但係搭得高鐵就預左要接受喇,如果驚就唔好搭,點解要阻住其他人搭?
      如果泛民唔撘高鐵,一地兩撿又或者兩地兩撿都唔關佢地事,又有何恐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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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Terry,大陸買高鐵飛要實名登記,上車仲要過安檢架,點樣走犯落黎香港呀?唔通你真係會信個犯自己爆窗然後跳車行隧道走呀??

      搭高鐵為了響月台高叫平反六四,支持劉曉波,讀零八宣言?果個人不是為做場政治騷都唔信啦下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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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Terry,

      稍為優化實名制是可行的, 把規範加諸中國公民身上, 不包括其他人。如身分有問題, 西九中方扣起證件, 香港入境處也會deny entry。一定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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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既然Terry 兄咁討厭大陸,咁佢一定連高鐵都未搭過

      依家買飛同入閘都要掃証件,國內身分證早就已經有NFC,只要掃張身分證同張車飛就可過閘

      其實大陸要刑事管轄權唔只係因為出入境,而係海關。前排先知國內原來出口血液樣本係犯法,如果冇刑事管轄權咁點阻止人用高鐵走私血液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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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Happy Zenith2017年7月26日 下午10:07

      大家價值觀不同,其實沒甚麼可討論。有人認為方便快捷比較重要,也有人認為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比較重要。

      兩者都能兼顧當然最好,但現時做到嗎?//

      其實邊係"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比較重要", 《唔好俾赤共魔爪伸入香港》先係心果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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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Re 11:29
      >如果驚就唔好搭,點解要阻住其他人搭

      唔係驚唔驚搭, 而係唔想搭都比人夾去搭

      另外, 高鐵 Phrase 2 (西九龍至西環)完成後, 西環係唔係又要一地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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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唔多明呢個"刑事管轄權"有咩好爭.

      果D咩毒犯殺人犯之類既垃圾,由得佢上去被中共打靶咪幾好?捉哂返香港審,對香港何益?唔通真係庫房大把錢洗唔哂,要問中共要D犯黎幫手洗哂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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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dogdogchi,

      你會錯意了,我沒有這個意思。

      中國共產黨是香港的de facto ruling party,這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合起來閱讀時的結果,用「伸入」一詞實屬不恰,因自1997起香港已是中國共產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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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你要拗等我教你。香港人在內地殺人, 上到高鐵走佬, 去到西九中方人員無刑事管轄權, 所以要放人, 香港對在大陸發生嘅謀殺案無司法管轄權, 也要放人, 所以條友逍遙法外, 你係唔係想咁拗? …”

      我唔係上面嘅匿名,但想問問標少如果發生以上情況可以點處理?
      大陸係西九高鐵站嘅權力當然係越少越好,但如果大陸無刑事管轄權會造成保安漏洞,香港人就要取捨。
      會唔會政府現時提出嘅方案係開天殺價,最後退少少等香港人覺得收貨?(泛民只要係一地兩檢就唔會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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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泛民一講一地兩檢就唔收貨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我會接納一地兩檢, 但把權力設限而不是全部司法管轄權。

      你所舉例子, 我已答過。假設這香港人在大陸殺了人而乘飛機或大飛返港, 香港警察可以怎樣? 你先想下, 先答我, 作為討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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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如果呢個香港人已經過左大陸海關上飛機或偷渡返香港,大陸當然冇佢符。但如果大陸海關係西九截到佢,冇司法管轄權係咪要放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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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唔可以撤銷控罪守行為了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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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麵包公司太不近人情。即使處分,也可以解僱,好過報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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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想知係邊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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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可怒也!有好多種方法去處理這個問題,但偏偏用報警這種方式!

    一定留意係邊間麪包店,一定罷買佢所有產品!

    呢啲公司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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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能之前問左幾次都比

    就覺得變左老馮咁拎

    結果無問到果次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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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如標少在文中所講,可以炒魷,也可以出警告信,但偏偏要去報警。

      見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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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
      如果 11:46兄所說情況,估計換了新主管,手法不同。這兩人是否可以作抗辯理由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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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過,我之前去日本旅行時個導遊都講過,日本便利店都唔容許將賣剩的東西平賣或送給員工,以免有謀私利的問題(如專登留起某些貨物待關門後平買或取走)。

      我相信不給員工是合理的做法,但區區幾個面包便報警就太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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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報警是少題大造,請那兩位女孩子明天上班付回原價,告誡不要再犯就好了嘛。
      當然,老板要敲山震虎,告訴員工誰才是老板,就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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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ill HK

      換主管不是問題, 法官信他們有honest belief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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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標少,
      明白, 希望她們沒事.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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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107496/-DQ%E8%AD%B0%E5%93%A1-%E6%9C%B1%E5%87%B1%E5%BB%B8%E9%84%AD%E6%9D%BE%E6%B3%B0DQ%E6%A1%88-%E5%8E%9F%E5%91%8A%E7%94%A9%E8%BD%86%E6%9C%AA%E4%BB%98%E4%BF%9D%E8%AD%89%E9%87%91-%E5%AE%98%E6%8A%BC%E5%BE%8C%E8%A3%81%E6%B1%BA
    不論係sanctioned payment、security for costs定bailiff嘅deposit,只要係存入high court suitors' funds都應該寫"Registrar, High Court",只有入稟和set down的$1045才是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算錢律師本人唔識,個filing clerk去到account office時櫃枱都會提醒啦。馬大狀用咁嘅藉口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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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itigant pro se 咯 值得原諒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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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44519-20170726.htm?spTabChangeable=0

    終於要發還重審,始終搵唔到條屍好難入謀殺罪
    又使我想起余叔韶在佢本書講過既一單海上謀殺case,有冇人記得最後結局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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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isdirection咋, 執番正個direction重審一樣釘得。

      余叔韶's case of "The Case of the Murder Trial without the Corpus Delicti" resulted in an acquittal. (p. 182 A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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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今天看了判辭, 這misdirection是可以在重審時補救的, 暫時不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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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弟其實對政治冇乜興趣,反而想標少講多D謀殺強姦這些criminal case。

      可以都係咁樣所以老婆極反對小弟走去讀law,驚小弟第時專幫謀殺犯打case.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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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就甚麼也不懂, 所以樣樣都涉獵下, 胡亂寫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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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如果唔批准申請就好可惜啦!

    https://hk.mobi.yahoo.com/news/朱凱廸鄭松泰被覆核議員資格提訊-035500983.html

    朱凱廸鄭松泰被覆核議員資格提訊

    【Now新聞台】有市民入稟覆核朱凱廸及鄭松泰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訊。

    廿多名市民到法院外要求取消朱凱廸及鄭松泰的議員資格。

    入稟人羅景楊在今年三月遞交入稟狀後,以支票繳交兩萬元的保證金,但因寫錯收款人而彈票,之後他再交另一張支票亦同樣寫錯收款人。

    法官在庭上指,入稟人有責任確保交妥款項,而三月支票被彈票後,入稟人一直無跟進事件,質疑是不合理的延誤。羅景楊的代表律師指,入稟人不熟悉法律程序,現在已準備好保證金,要求法庭准許他補交。

    朱凱廸的代表律師就指,議員宣誓至今已有九個月,入稟人不應該拖延,因此反對申請,要求法庭撤銷案件。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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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標少,
    這事那入稟律師好像沒責任似的, 其實朱凱廸可否要對方律師賠償,因他是專業,(我估那阿伯都是沒有錢,建制學了泛民那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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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標少,
    又一奇案,我曾說非綜援人士沒法律保障,在外國有沒有方法保護這樣的苦主,他們有點事業但被這樣的人害死。[兒子守龍門受傷 母:5對5得一個球證唔夠],[母親承認不懂足球,認為美式足球及足球「都係足球」。]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issue=20170725&guid=57000660&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 "李又在庭上訴苦指,母親把責任推給流浪和教練,「我畀你糾纏咗四年」,流浪因受訴訟所累失去贊助,現時只餘下一個「空殼」"https://hk.news.yahoo.com/%E5%85%92%E5%82%B7%E7%9C%BC-%E6%AF%8D%E7%B4%A2%E5%84%9F-%E8%B6%B3%E7%90%83%E6%95%99%E7%B7%B4%EF%BC%9A%E5%B8%B6%E9%A0%AD%E7%9B%94%E4%B8%8D%E5%A6%82%E5%94%94%E5%A5%BD%E8%B8%A2-2-004312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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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球類比賽都有一定風險, 法官會判決究竟被告有無breach of duty of care. 我看報導就覺得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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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警察最鐘意拉執垃圾(例如回收箱入面啲可回收廢物或者舊衫),特別係叫ptu嗰班
      天下太平,老闆又要交數,就專去攪啲老弱婦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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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38兄,
      別搞錯,這是有錢閒人借勢用法律欺人, 對手如非綜援户, 必損失幾萬律師費,想追回這幾萬,又要再使錢. 最後只好硬食損失. 那有錢閒人便是睇準這點玩你. 在某大公司見過老闆如何欺人.深有感嘆,寧失業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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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1866674/%E6%9B%B8%E5%B1%95%E6%A3%84%E6%9B%B8%E8%A6%8B%E6%9B%99%E5%85%89%20%E6%93%AC%E5%91%A8%E6%9C%AB%E5%85%8D%E8%B2%BB%E6%B4%BE
    照道理呢班環保團體都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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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分別在於麵包未完成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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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為何最新的一篇評論不接受留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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