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

狗黨

上一篇有人留言問我不知狗黨所指是那一黨, 我寫這一篇來闡釋一下自己的看法, 也提供一個機會讓要人身攻擊的人進來攻擊, 以免其他讀者在別的毫不相關的文章裏看到浪費時間的留言。

「狗黨」語出元朝關漢卿的戲曲《單刀會》: 「他那裏暗暗的藏,我須索緊緊的防,都是些狐朋狗黨。」狐朋狗黨是貶義詞(derogatory), 泛指那些不務正業, 惺惺相識, 但還不致於作奸犯科的人。我對「狗黨」的介定是泛指那些不顧公義, 臭味相投便一起行奸使詐, 互相吹捧而走在一起的人。本土、港獨那些人, 我不會視為狗黨, 他們起碼有自己一套理念, 儘管我對他們有不少不認同的地方, 他們也不屬我所介定的狗黨。無論他們(尤其是港獨)所鼓吹的理念如何不切實際, 至少明明確確講出來, 都沒有行奸使詐, 故此就算被列為非法組織, 都不是狗黨。像律師Maro以前留言瘋癲激烈, 我只罵過他是一條瘋狗, 他也不曾被我罵過狗黨。現在他改變了, 沒有受參與佔領時的亢奮情緒所影響, 重拾理性, 以新名字留言, 他也明白我為公義吭聲, 不屈於強權, 不懼人多勢眾, 從不結黨朋庇為奸, 所以Maro改名換姓地留言, 與前時判若兩人。他不少留言開始肯講公道話了。我過往對他的留言極度容忍, 這兩三年來在網上結緣也交惡, 到頭來我對他的評價是, 他總算是個具備社會良心的律師。我提此君, 旨在說明理性的討論是可以和而不同的, 我只是與狗黨勢不兩立。

如果以我的尺度來衡量, 目今香港, 第一類狗黨是愛字頭那班跳樑小丑, 他們雖然以愛國為名, 其實是罔顧公義的走狗, 第二類是那班以擲磚為藉口的勇武派及靠滋擾過活的鳩烏黨。那些人不是貪圖吃喝玩樂, 但舞動正義幡旗作幌子, 不只不務正業, 以發洩手法來破壞社會安寧, 之後還可以大義凜然一番。

我們生活圈中當然也有狐朋狗黨, 也用不同幌子以正其名。當然朋友之間吃喝玩樂走在一起, 人以群居, 方成社會, 久而久之朋友之間建立了感情, 自成一種凝聚力量。朋友之間的相處, 產生磨擦時會互相包容, 而不會行奸使詐, 笑裏藏刀。當友誼面對公正公義的抉擇時, 有些人會把包容變成包庇, 不會獨立思考, 只會黨同伐異。不看理據, 只為友情撐場, 這些人就不知不覺間成為黨羽, 這就是日常生活中我視為狗黨群體了。熟悉我的人都知, 我先看道理, 然後才會看感情。沒有道理, 任憑是誰都不能游說到我。處理每一件事, 我都有清晰理據, 公平公正居先, 否則我不會信服。為公事, 我不開俾面派對, 只有一套標準, 不會因人而異。由於過往在法庭工作的關係, 我對事實判斷自有一套, 看人真偽也有驗證的方法, 先找出正確議題, 然後判斷事實, 而不是看對象是誰, 胡亂盲撐。我不會拉籠原本不相熟的人, 我不會把人拉到一邊去落嘴頭游說, 知識份子就應有正義的情操及一份捍衛正義的傲氣。我講的理據會白紙黑字寫出來, 不會竊竊私語來徇私。正確的事我堅持去做, 不義的事沒有人會找我同謀。我從來不搞politics, 甚麼office politics都與我絕緣, 上司做得不對的我一句也不會聽, 不看人眉睫以盼推勉, 不為半斗米折腰, 如果做人失敗就莫過於此了。

我寫這一篇介定何謂狗黨, 是應上一篇留言的詢問, 給我罵的狗黨, 大概已清楚自己的身分吧。罵了當然是給狗黨提供進來挑機的機會。我秣兵厲馬, 隨時候教。我一向不好交友, 喜歡單打獨鬥, 別人不需助拳。只要稍有質素的留言, 我必定回覆, 無聊瑣碎的話就隨便放肆吧。

10 則留言:

  1. 即係無聊瑣碎留言便是標之口中狗黨,不如廢除留言功能吧,沒有任何人会結黨只為了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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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唔係, 因為佢會覺得自己講果D唔係瑣碎留言
      所以附和佢, 認同佢果D咪唔係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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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麽英國為撐脱歐而大放厥詞果班人又係狗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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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坦白講, 你有冇數過在文章中話自己公正呀,正義呀唔結黨呀有幾多篇?
    起碼唔止五篇.... 自吹自雷? 你話唔係, 但事實上你自己真係成日掛在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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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說點別的事情吧 比如7警案 案中案雙方完成陳詞 adjourned until next Tuesday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3%E8%AD%A6%E6%A1%88-%E6%96%87%E5%AD%97%E7%9B%B4%E6%92%AD-6%E6%9C%8824%E6%97%A5%E7%AC%AC%E5%8D%81%E5%85%AD%E5%A4%A9%E8%81%86%E8%A8%8A/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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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eter Law 審曾健超時對影片的呈堂在法律上的考慮, 跟David Dufton 審七警案面對相同的法律問題。在影片方面表面看兩案也有不同之處, 曾健超案警方從公眾領域下載亞視新聞片段外還發信向亞視要求提供原片, 亞視也提供了, 在比較下兩片也是相同的。嚴格講如果要拗chain of evidence, 亞視沒有原拍者作供, 辯方也可以天馬行空去猜測這些片being distorted, 但Peter Law接納了該片呈堂。日後曾健超上訴, 這一點他已不能提出來爭拗, 因為他極其量在其他論據方面或判刑提出上訴, 他在七警察案承認了自己是潑液者, 這是judicial admission, 不能推翻。七警案的影片全部來自公眾領域, 但全都沒有原片提供, 因為張慧玲法官在HCMP114、115、118-120/16拒絕了控方申請索取攝影師資料, 雖然在七警案控方傳召了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作供, 這作用其實就好像在曾案警方向亞視發信時那一封信, 都涉及break of chain, 但七警案的影片來自不同媒體, 在不同時段互相吻合, 比起曾案只從單一媒體說服力還要強。我以前講過, 在七警案的案中案曾健超作供時的可信性對影片能否呈堂影響微不足道, 我看不到下星期二 Dutfton 會不讓影片納入控方證據的原因。

      馬大大如持相反意見, 標少願聞其詳。我上星期沒有仔細看雙方陳辭的詳細報導, 只憑他們一些catch words直覺的感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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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very professional, concise yet thorough analysis. Feel like reading some time tested textbook brings me right back to law school. I had completely forgotten the fact prosecution once went before Barnes J. Yeah, I too share the feeling that the clips will be admitted.

      but my money is still on acquittal save for 陈少丹. Ken Tsang credibilty simply would be destroyed on the stand and we have already seen a prelude of that. And the missing 49 secs in the clips doesnt help.

      -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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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ow, I am flattered. I was very tempted to dare you to bet for a cup of coffee if you hold a different view from my analysis. Yet, I held back because I never wish to make friends on the internet and meet anyone in person. Last time when I helped a professor(he said his law professor friend introduced me to him) to get an acquittal on a car collision matter (a case I opined that he should not be summonsed in the first place), he said he would invite me for dinner when I went back to HK. I declined. He ended up donating the money to Cancer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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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諸位何必對號入座,扎痛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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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drew, 慨歎真的只有像你作為一個律師才有這種閱讀理解能力麼? 本不想損人去寫這一篇, 這叫逼不得已, defensive 變 offensive, 也有人不堪寂寞, 要入來佔一席, 就由他去吧。馬鹿這律師就索性要我轉話題, 談法律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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