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日星期一

胸襲餘波

【胸襲風波】批評裁判官或涉藐視法庭? 示威發起人稱可理性討論:走出來為糾正歪論

水貨客行動中,女文員吳麗英被裁定她「以胸襲警」罪成,判監3.5月。多個婦女團體昨早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關注女文員投訴被非禮卻遭控告襲警,要求警方正視性暴力。

「胸群出動」活動發起人劉家儀今早接受港台節目訪問稱,此裁判影響深遠,「以胸部襲警」的說法好荒謬,又擔心女性示威者以後會受到打壓及恐嚇,故發起請願行動。

劉說,遇到「性暴力就要出聲」,但「叫非禮」反而被指會引起哄動,認為裁判沒有考慮到女性在性暴力問題上的處理。她又批評警方執法不公,當有人投訴被非禮時,警方應去調查、檢控,然後交由法庭判決,但警方卻沒有作出任何處理,相反卻控告女事主。

對於有示威團體對案件的裁判官作出批評,或會構成藐視法庭,劉家儀認為在法治社會下,市民可以質疑裁決,理性討論,又強調他們示威並非針對個別案件,而是希望社會大眾能正視性暴力的問題,恐怕判決會助長性暴力,故要走出來以正視聽,糾正社會的歪論。

(3/8/2015 明報即時新聞)

看到昨日在警察總部外的胸圍展銷會,我第一反應是:無知婦人。先向各方姊妹告罪,我這樣講,自有一番道理。「胸群出動」的發起人解釋,在衣服外帶上胸圍上街示威,目的是糾正社會的歪論,就讓我糾正一下這無知婦人的歪論。

如果這次上街的目的,是基於非禮事件猖獗,無日無之,譬如在港鐵車廂內時常都發生這種事,婦女團體覺得對女性保障不足,法庭刑罰不夠,所以出來喚醒女性提防被非禮,呼籲男性尊重女性,我一定會支持。當然,我不會像韓連山,不做「六軍」做「胸軍」,像易服癖一樣演出。這次抗議的目的是衝著陳碧橋「以胸襲警」案而來,「關注女文員投訴被非禮卻遭控告襲警,要求警方正視性暴力。有團體代表擔心,女性日後參與公民運動會提心吊膽,憂慮個人安全」(3/8/2015明報)。我不想重複之前幾篇的討論,再講就極無聊了。先撇開是否以胸襲警不講,在示威衝突的肢體觸碰中,難保不會有男警觸碰到女示威者的胸部,男示威者觸碰到女警的胸部,這就叫做非禮嗎?女警觸碰到女示威者,可以構成非禮嗎?那麽,我們就要看下在法律上非禮的定義。非禮這課題,我寫過不少於二十篇。也不只一次提到,香港法院一直沿用英國合議庭(House of Lord)上訴案R v Court (1989)裏,由Lord Ackner作出的介定。我在在地鐵及巴士上發生的非禮案一文,把杜溎峰法官聽審非禮上訴時,以中文概述這些法律原則寫了出來:

杜溎峰暫委法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訴楊立志,HCMA497/2005一案中,就猥褻侵犯(俗稱非禮)罪的元素,概括了Lord Ackner的講法:

「5. 要證明被告人犯上猥褻性侵犯,控方須證明(一)被告人做了罪行作為,即侵犯受害人,(二)有意圖侵犯受害人及(三)當他侵犯受害人時存有猥褻意圖。這意圖為一名正常思想的人會視該侵犯與其總體的情况為猥褻,及該侵犯者存有這知悉或罔顧一位正常思想的人會否視該侵犯為猥褻,仍進行侵犯受害人。」


簡單講就是觸碰時有猥褻意圖。假設女文員在示威衝突時,是男警觸及她的胸部,而不是她以胸撞警,她喊非禮,在法律上男警構成非禮她嗎?何來猥褻意圖?在街上行走,男行人意外碰到女行人的胸部就叫非禮嗎?那是無知的人的想法。那麽,女警在示威衝突時,刻意撫摸女示威者的胸部,又算不算非禮?若果可以講到是撫摸就可以推論到猥褻意圖,就足以構成非禮了。一定要摸胸、摸臀或摸私處才算非禮嗎?當然不是。比較極端的例子,我也寫過,譬如這一篇:舔腳非禮的上訴。舔很不衛生的腳也屬非禮,一切都要視乎法律上的介定。

這些無知婦女,借題發揮,連甚麼叫非禮也未搞清楚,連陳碧橋把被告定罪的基礎也未搞清楚,就振振有詞,像胸圍展銷一樣,丟女人架不説,要爭取保障婦女,就可以用歪理去「糾正社會的歪論」嗎?與其這樣講,不如撇撇脫脫地講是針對以胸襲警一案而來。The blind leads the blind! 這就是熱烘烘的香港。

21 則留言:

  1. 《警隊條例》63條:「任何人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或協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襲擊或抗拒……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是否這條? 「以胸襲警」是傳媒先用, 還是判詞有的字眼? 我沒細查.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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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清楚,如果是判詞都只是在庭上口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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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 呢條片充分演繹'以胸襲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MSrXFXz4os (由03:28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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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謝提供此影片 好讓大家看清楚真相

      陽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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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你找到的片段其實在 3:22 3:25 的時候已經看到那名女子先用心口撞向另外一個男子a的手臂. 在3:28的時候, 一個四眼的藍衣黑背包男子的男子b 推向女人之後女的就叫非禮, 男子a 和男子b 開始被打, 可以看到有幾個暴力份子專打男子a/b 的頭/臉/後頸. 非常暴力

      這裡還有一個更長的版本,由另外一個人拍攝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yiO1QfV-Ww

      0:19 注意screen 的左下方有2 個人, 他們本來是穿印有急救字樣螢光衣的
      0:41/0:52 該2人先後脫去螢光衣, 女的一人在脫去螢光衣還開始粗口爛舌 (這2人後來女變成"被"非禮者, 男的是捉非禮疑犯的勇敢人士)
      1:55 拍攝者附近有人說: “轉個彎,搵個位打佢XXX啦”
      2:27 脫去螢光衣的女人走到最前排挑釁, 之後鏡頭一轉, 人群已經向前走
      3:17/3:23 藍衣黑背包男子的男子b 推向女人之後還多次打男子b的後腰, 女的就就被非禮
      4:09 一名黑衣男子開始用武力阻止男子b 離開 (拘禁?), 而這男子是在 0:41 時脫去急救字樣螢光衣的男子
      4:21 藍衣男子(黑色背包) 拉男子a 的衣服打人,可能是要把拉男子a拖到人群之中讓多些人可以再打, 男子先後多次被人打中頭部/後頸
      4:52 一開始大大聲用粗口的高瘦年輕男子用雨傘打人後轉身(離開?)

      是次佔中運動真的"很黃很暴力", 正常的人很難會支持嘛.

      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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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段片與以胸襲警無關喎,只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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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標標, 我想社會普遍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主要因為3點:
    1) 本來就對香港的司法存有不信任
    2) 不能理解沒有攻擊力的行為怎樣構成襲擊
    3) 認為女性的胸部是神聖的/脆弱的

    我了解到有關的檢控和判決, 第一時間只是想, 自己的法律知識可能貧乏, 不能容易理解。

    陽劍文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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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ome unknown person (see: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8-03-2015/24786/) argued that the common law offence of scandalizing the court only applies if the "court" is the High Court, or the CFA, but not if it's the District Court, the Lands Tribunal, the Magistrates' Courts, or other statutory creations. What do you think? That person has a point? Or is that utter non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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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ill, I think you are really patient trying to explain over and over again to those people who simply don't want to understand. My salute 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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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標少, 退休法官王式英對於暫委裁判官/法官制度有這樣的評價. 未知標少你有何看法? (P.S. 由於D100的報道手法一直存在大量問題, 我個人對於他們是否完整轉載王法官的原話是有保留的)

    https://fbcdn-sphotos-a-a.akamaihd.net/hphotos-ak-xfa1/v/t1.0-9/11800165_812178378894418_3419929374499734935_n.jpg?oh=132c3256c6efc0b42a689f44c65b26a3&oe=564D9852&__gda__=1446962276_767f973e2f822286d5f56fc97261c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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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式英論政?有空才會聽。他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欺凌報販,訂了兩三年報紙唔畀錢,搞到人哋入稟小額錢債法庭,我對此人無好感,所以因人廢言。還有背後的故事就不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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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剛才的留言不見了,可能去了SPAM

      William提供的D100圖片應摘錄自立場新聞的一篇專訪 【最後防線 1】專訪退休法官王式英 (上):北京影響日增 司法獨立隨時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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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William提供的D100圖片中的語句應是摘錄自立場新聞的一篇專訪報導:

    【最後防線 1】專訪退休法官王式英 (上):北京影響日增 司法獨立隨時崩壞

    D100的圖片應非盡是王式英所言,部分是該篇專訪的作者的見解。

    有空沒空都不必去看那篇專訪了,作者根本就是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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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很多部分都未有能力評論,不過……這種東西作者自己解說極多,部分篇章都搞不清究竟是誰講的,而且又不知道訪問者問了什麼問題,都能叫專訪?我是否接觸到新式的文章體裁?還有,略看一下,“專訪”明顯針對暫委裁判官的判案,再延伸到整個暫委制度的質疑,但卻沒有質疑到暫委在判案時出現的問題,這是否太過跳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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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自己友瞎撐警。
    Conan O'Brien 談香港胸襲案 (全世界也再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2ybOIbrh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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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個TALKSHOW能講什麼呢? 不如比照這罪名在美國的情況是否能入罪更好?

      你是否犯了訴諸(錯誤)權威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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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Conan Christopher O'Brien (born April 18, 1963) is an American television host, comedian, writer, producer, musician, and voice actor. He is best known for hosting several late-night talk shows; since 2010 he has hosted Conan on the cable channel TBS. O'Brien was born in Brookline, Massachusetts, and was raised in an Irish Catholic family. He served as president of The Harvard Lampoon while attending Harvard University, and was a writer for the sketch comedy series Not Necessarily the News. 你不如告訴我, 這個履歷如何講法律問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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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標少指出觸碰本身未能證明猥褻意圖,正如觸碰本身未能證明襲擊意圖。

    我想提出另一點: 被告喊叫非禮 本身 能否證明 被告被非禮一事? 法律上,若要以 喊叫「非禮」證明 被告被非禮,被非禮 和 喊叫非禮 兩者的時間距離必須非常接近,而且被非禮一事必須佔據了被告的情緒 (即 res gestae); 否則,喊叫非禮根本不能成為呈堂證供去證明被非禮 (即 prior consistent statement)。

    未知陳官/控方如何否定被告被非禮(但沒襲警?)的抗辯?
    如果可以解決這一點,或能夠為上述無知婦人釋疑。

    我沒有標少般有耐性等待上訴結果,望莫怪,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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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裏觸碰時的意圖靠inference. 女人叫非禮而是否真的被非禮是veracity的問題,即是credibility加是否mistaken of facts. 不能無耐性,根本不掌握案情及定罪理據,所以只能循大原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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